2010年全国人力资源管理师报考条件(条件不符者亦可通过学院培训后报名):
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
1.具有大学本科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 2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; 3.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 4.在校大专本科学生,18周岁以上。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
1.取得三级证书三年以后; 2.具有本硕士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; 3.具有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 4.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; 5.具有高中、中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
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
1.取得二级证书+三年工作经验 2.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.连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19年














